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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要準備哪些文件?
律師說:所需資料如下
二、失業給付可以領多少?
律師說:
三、會有扣除金額嗎?
律師說:《就業保險法第17條》被保險人於失業期間另有工作,其每月工作收入超過基本工資者,不得請領失業給付;其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基本工資者,其該月工作收入加上失業給付之總額,超過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八十部分,應自失業給付中扣除。但總額低於基本工資者,不予扣除
一、領失業給付需要什麼資格?